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21〕302号),2021年度衢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削减450吨、氨氮削减37.5吨、氮氧化物削减1200吨、挥发性有机物削减18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