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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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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21〕302号),2021年度衢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削减450吨、氨氮削减37.5吨、氮氧化物削减1200吨、挥发性有机物削减18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