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单位名称:
浙江康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
衢环开化罚字〔2021〕3号
处罚日期:
2021.2.10
违法事实:
2021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该公司建设项目为《年产200吨植物提取物及食品添加剂技改项目》,检查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已部分建设,已安装了搅拌罐等生产设备,并正在建设污水处理池。经调查,该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属于报告表项目,应制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经审批部门批准。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建设,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