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整改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2019年度审计计划安排,衢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8日至1月31日对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2019年2月18日出具了衢市审环报﹝2019﹞2号《审计报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编制未细化,导致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会议费无预算明细,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将支出编列到类款项。
2.关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和污染地块调查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本局今年将严格安排年初预算,加强项目支出进度的管理,督促各处室及时关注本处室的项目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调整预算。
三、采纳审计建议情况
我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察,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使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4日